只為罪人的緣故
日期:20050605am1030
聖經:以弗所2:1-10
聖詩:35, 241A, 433, 512
啟應:8
一、前言
我們要來他的面前,悔改、認罪、重新做人,這不是針對某一個人,乃是對於我們每一個人說的。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的不義。(約翰一書1:9)
耶穌回答說:『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,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。』(約翰14:23)
過去的我,是怎樣的我?
現在的我,是怎樣的我?
將來的我將是怎樣的我?
二、本文
A罪的緣故(以弗所2:1-3)
1在罪惡的當中
罪的原來意思,是與射擊有關,是沒有中靶的意思。一個人對著箭靶射箭,射不中,這也告訴我們,罪就是生活的當中,沒有射中目標。換句話說,應該做到的,可以做到的卻是失敗了。
一般,我們會認為罪就是殺人強盜,我們並不是所謂的犯人,不該被稱為罪人啊!但是,若是按照聖經的觀點,應該做到的,可以做到的卻是失敗了,這也是罪。反省我們本身,我們是否盡職了?一個婦女是否盡到做人的母親,做人的妻子的責任?是否有訓練教導孩子的責任,或者是逃避這一些的責任。一個男人是否盡到了做一個扶養家庭的責任呢?
2人死在罪惡的當中
沒有基督耶穌的生活,是以自己或是以物質為主的,這一種的生活方式是靈魂的迷失,或者是說靈魂的死亡。那是活在今日世界的價值觀當中,順從了天空的掌權者(那時候是相信,天空乃是充滿邪惡的靈),那一種的人,是被欲望所支配,走向不幸的道路上,沒有上帝同在的人性,乃是順從欲望的生活方式,這樣的結果是上帝所憤怒的。
所以,上帝他開了一條通往永生的道路:
『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』(約翰福音3:16)
B基督的工作(以弗所2:4-10)
他的工作乃是為了你我這一些罪人的緣故。基督為罪人的緣故而死,但是,他也勝過了黑暗的權勢而復活了,叫我們因著信仰,我們的罪惡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,死了。而且,悔改信主,讓我們有活命,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。
耶穌基督的大能力,可以除去我們內心的罪惡感。彼得他的軟弱,沒有信心(參考路加5:8) ,他向主說:主,離開我,因為我是個罪人。這是他的心裡面有一種的罪惡感,但是,主卻是以慈悲來鼓勵彼得,後來,他做了美好的見證,這就是說明了,主耶穌他能夠除去人的罪惡感。
「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」,罪會使人失去意志,不想活下去,因為知道了自己的污穢,沒有活下去的勇氣,但是,耶穌卻是能恢復人們生存的意志。「愛的力量」使人有勇氣再活下去……例如:當一個人在戀愛的當中,他的生命裡面,無形當中注入了一股偉大的力量。會作詩、會繪畫,會有表現出令人欣賞的一面。
三、結語
保羅認為,得救乃是基於恩典,各人的得救無關,乃是主上帝所賜的我們,是憑著信心,來接受上帝白白的恩典。我們是上帝藉著基督所重新創作的傑作,為要讓我們多行善事。
所以,結語來說,我們的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們的積 功德,因為加加減減,我們都會犯錯啊!當一個罪人,他得到了耶穌的愛來得拯救,如此而得救的人,必定一生盡力來行善事,以與他得救贖的這一件事相符合。
平凡的我們也會犯罪,我們應該常常來祈禱、認罪,懇求主耶穌的寶血來洗淨我們,而且悔改信主之後,所做所為,要合於上帝的話語才行。
基督他為我們釘十字架,一次而永遠的救贖,救咱們脫離了罪惡,咱們不可一再犯錯,當要活在光明當中,成為光明的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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